刘维富超越职权制作虚假检查验收记录和报告,使不符合复产复工条件的鸡西市东旭煤矿得以复工;并在发现该矿有重大安全隐患时,未按相关规定处理,导致东旭煤矿因违法越界施工于2018年5月26日0时16分发生透水事故,造成3人死亡、直接经济损失383.7万元的透水事故。刘维富身为国家公职人员,因犯滥用职权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相关规定,给予刘维富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。